宋桂芳:以工代赈不仅是一项积极就业*策
作者:宋桂芳1月5日的全国财*会议,用了比较重的篇幅来“着墨”民生。谢旭人在会上表示,2009年财*部门将进一步优化财*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在就业方面,将实施以工代赈。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策,加大财*投入。在*府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下,尽可能安排农民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就业。(《新京报》1月6日)2009年就业形势趋紧,这是一个不可规避的现实。去年底,人保部就给出数据称“将有2400万劳动力需要安排就业”,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民工、特别是失地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将面临更大压力。12月23日,在由全国*协举办的“中国首届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态势分析会”上,人保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表示,“目前返乡农民工的大体数量是10%,超过1000万。”促就业,成为与保增长同等重要的命题。就宏观经济环境而言:一方面,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调整、注重质量的减速通道;另一方面,世界经济也进入了经济周期的收缩阶段,这场始于2007年的世界经济调整,短期内也难以终结。解决就业难题,自然成为民生大事。金融危机当前,劳动密集型企业首先受到冲击,靠产业拉动岗位供给比较困难,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以工代赈。其实中央早就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譬如,今年铁道部6000亿元的投资,就可以创造600万个岗位;此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以工代赈可算是应对经济危机的通用法则。早在70多年前美国经济大萧条时,就有著名的“罗斯福新*”。当年,罗斯福曾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吸收大量失业人员,尤其是青年,从事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等工作,为失业的非熟练工人找到了用武之地。据统计,新*先后雇用失业人员达2000多万,约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左右。以工代赈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解决了就业难题,也超越了“工”本身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具有多重社会意义。首先,它保障了弱者的体面劳动与生存尊严。以工代赈,意在“赈”,而不在“工”,是为社会兜底的一项保障性事业。在帮助待就业者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更帮助其获得社会认同,实现自我价值,比直接的经济救助更能给人以激励。再者,它比发消费券更稳妥,对有劳动能力者直接发钱发物,可能养出懒人和无赖,助长搭便车和不劳而获的风气,且可能在再分配领域滋生腐败,衍生出新的寻租空间,最终损害社会公平,而以工代赈相对而言能解决好以上问题。第三,劳动力资源大量闲置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以工代赈有助于稳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眼下,要做好以工代赈工作,除了开辟岗位、安置劳动力之外,恐怕还要注意两点:一是做好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不能“赈”完之后再让劳动力面临结构性失业,在以工代赈的时候,就要为将来经济复苏的劳动力市场需求做准备。二是救活寒冬中的中小企业也是另一种“以工代赈”,它们有市场、有设备、有场地、有岗位,与其高成本地另行开工,不如把一些“命不该绝”的中小企业扶持好。减少失业,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以工代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