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范原国有企业改制后新组建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原国有企业改制后新组建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拉式”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在检查中,一是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资料;二是看是否建立职工花名册、是否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据等相关材料;三是听取企业负责人和劳资管理人员对本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介绍;四是召开企业一线员工和工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想法;五是每到一个用人单位对单位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规范用工,让广大职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据统计,此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27户,涉及职工17510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447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66份,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03件,纠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8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