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临床白癜风专家 https://m-mip.39.net/zl/mipso_5941745.html呋塞米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衰竭),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
3.预防急性肾衰竭。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1.用法用量片剂,白天口服,尽量避免睡前服药。成人: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口服20~4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mg,但一般应控制在mg以内,分2~3次服用。高血压,起始剂量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高钙血症,每日口服80~mg,分1~3次服用。儿童:水肿性疾病,起始2mg/kg,口服,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2.特殊人群用药及注意事项孕妇:不建议妊娠期使用,除非用于治疗心力衰竭引起的肺水肿。考虑到妊娠期接受治疗导致新生儿体重偏大,用药期间应监测胎儿生长。已知胎盘灌注明显不足或血液浓缩的妊娠妇女禁用利尿剂。哺乳期妇女:尚不能明确乳汁中药物是否对婴儿产生影响,呋塞米可能抑制泌乳,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本品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老年人:应用本品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3.重要相互作用
(1)两性霉素B、头孢素、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合用增加肾毒性和耳毒性。
(2)抗组胺药物:合用时增加耳毒性,易出现耳鸣、头晕、眩晕。
(3)肾上腺糖/盐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并增加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
(4)非甾体抗炎药:能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增加肾损害,这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
(5)洋地黄毒苷: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监测血钾。
(6)治疗痛风药物:本品可使尿酸排泄减少,血尿酸升高,故与治疗痛风的药物合用时,后者的剂量应作适当调整。
(7)多巴胺:合用时利尿作用加强。
(8)巴比妥类药物、麻醉药:合用易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9)含乙醇制剂:能增强本品的利尿和降压作用。
4.不良反应常见内分泌:电解质紊乱如稀释性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高尿酸血症、高血糖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心血管:直立性低血压、休克。少见消化: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耳:耳毒性如耳鸣、听力障碍,多为暂时性的,少数为不可逆。肝脏:肝功能损害。皮肤:光敏感、皮疹。神经:头痛、头晕、指(趾)感觉异常。泌尿:肾结石、肾功能损伤。眼部:视物模糊、黄视症。其他:过敏反应(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搏骤停)、肌肉强直等。严重皮肤: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血液: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
5.禁忌证对本品及噻嗪类利尿剂或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低钾血症、肝性脑病、超量服用洋地黄者。
1.尽量避免睡前服药;不得擅自增加剂量、服药频次;避免饮酒。
2.警惕发生电解质紊乱,应监测电解质水平。
3.警惕发生低血压,应监测血压水平。
4.高尿酸血症慎用本品,需监测尿酸水平。
5.用药期间监测尿量及体重变化、尿素氮及肌酐水平。
6.在运动出汗较多或发生腹泻、呕吐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饮水。
7.用药期间出现浑身乏力、恶心呕吐、头痛嗜睡、食欲缺乏、腹胀、便秘及心悸等不适,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布美他尼
1.水肿性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
3.预防急性肾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8.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
1.用法用量片剂,白天口服,尽量避免睡前服药。水肿性疾病或高血压,一般0.5~2mg/d。必要时每隔2~3小时重复。最大剂量为每日10mg。
2.特殊人群用药及注意事项孕妇:不建议妊娠期使用袢利尿剂,除非必要时治疗心力衰竭引起的肺水肿。已知胎盘灌注明显不足或血液浓缩的妊娠妇女禁用利尿剂。哺乳期妇女:婴儿风险不能排除,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18岁以下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人:应用本品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3.重要相互作用
(1)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合用增加肾功能受损、内耳功能障碍患者的耳毒性,需监测肾功能及听力。
(2)洋地黄毒苷:可致低钾血症,增加心律失常风险。
(3)非甾体抗炎药:能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增加肾损害,与非甾体抗炎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
4.不良反应常见心血管:低血压;内分泌:高尿酸血症、低血氯、低血钾、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低氯性碱中毒及高血糖症;消化:恶心等胃肠道反应;骨骼肌肉:痉挛;神经:头晕,头痛;泌尿系统:氮质血症。罕见血液:血小板减少。肝脏:肝功能损害。耳部:耳毒性如耳鸣、听力障碍。神经:脑病。其他:休克、大剂量可发生结肠黏膜及肌肉疼痛。严重皮肤: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5.禁忌证对本品及噻嗪类利尿剂或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
1.尽量避免睡前服药;不得擅自增加剂量和服药频次。
2.建议适当增加高钾饮食(如橙子、香蕉),防止低血钾。
3.警惕发生电解质紊乱,应监测电解质水平。
4.服药期间应监测血压水平,警惕发生低血压。
5.高尿酸血症者慎用本品,如需同服需监测尿酸水平。
6.用药期间监测尿量及体重变化、尿素氮及肌酐水平。
氢氯噻嗪
1.水肿性疾病。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2.高血压。
3.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
4.肾石症主要用于预防含钙盐成分形成的结石。
1.用法用量片剂,白天口服。成人:水肿性疾病,每次25~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高血压,每次25~mg,分1~2次服用,氢氯噻嗪具有天花板效应,最大剂量mg/d。儿童:每日1~2mg/kg或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2.特殊人群用药及注意事项孕妇:可用于疾病导致的水肿,但已知胎盘灌注明显不足或血液浓缩的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世界卫生组织: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氢氯噻嗪分泌至乳汁,考虑到药品对婴儿的潜在危害,权衡药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肾功能不全:噻嗪类利尿剂在肌酐清除率<25ml/min时应禁用。
3.重要相互作用
(1)甲氨蝶呤、环磷酰胺:合用增加骨髓抑制毒性,需密切监测。
(2)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3)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能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增加电解质紊乱风险,尤其是低钾血症。
(4)非甾体抗炎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5)考来烯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品。
(6)多巴胺:合用时利尿作用加强。
(7)抗凝药:合用时抗凝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8)卡马西平:合用增加低钠血症风险,应监测电解质。
4.不良反应常见内分泌:稀释性低钠血症、高钙血症、高血糖、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低磷血症、高尿酸血症;心血管:低血压。罕见皮肤:光毒性反应、皮疹、荨麻疹等;血液: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心血管:心律失常;皮肤: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消化:胰腺炎;肝脏:胆汁淤积性黄疸综合征、胆囊炎;眼部:闭角型青光眼,近视(急性短暂性);泌尿:肾衰竭、肾功能受损。
5.禁忌证高尿酸血症、磺胺类过敏者、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1.不得擅自增加剂量和增加服药频次。建议增加高钾饮食(如橙子、香蕉),防止低血钾。
2.在运动出汗较多或发生腹泻、呕吐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饮水。
3.警惕发生电解质紊乱,应监测电解质水平。
4.警惕发生低血压,应监测血压水平。
5.有痛风病史者慎用,高尿酸血症者禁用本品,需监测尿酸水平。
6.用药期间监测尿量及体重变化、尿素氮及肌酐水平。
7.利尿剂导致体重减轻不应超过1kg/d。
以上内容节选自《药师用药交代实用手册》,主编陈维红。本书针对不同疾病的用药特点,整理了11类40种常见疾病常用的近种药品,以三部分内容进行整理归纳。每一章节后还附有同类药物的比较,方便药师掌握同类药物的不同特点,最大限度地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降低用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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