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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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丨妊娠合并心脏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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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表现

(1)心脏病对妊娠的影响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先天性心脏病占35%-50%,最常见。

①先天性心脏病

包括左向右分流型、右向左分流型、无分流型三类

左向右分流型

右向左分流型

无分流型

别称

潜伏青紫型

青紫型

无青紫型

举例

①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

②动脉导管未闭

①法洛四联症

②艾森门格综合征

①肺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缩窄

②马方综合征

对妊娠的影响

①分流量小时,能耐受妊娠及分娩

②分流量大时应矫正后妊娠或终止妊娠

①对妊娠耐受力差,不宜妊娠

②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妊娠

轻度狭窄可耐受妊娠,中重度狭窄和马方综合征不宜妊娠

②风湿性心脏病

以二尖瓣狭窄最多见,占风心病的2/3-3/4。

风心病类型

对妊娠的影响

二尖瓣狭窄

轻度狭窄可耐受妊娠;重度狭窄、伴肺动脉高压者不宜妊娠,已妊娠者应早期终止妊娠

二尖瓣关闭不全

一般情况下能较好耐受妊娠

主动脉瓣狭窄

严重者手术矫正后再考虑妊娠

主动脉瓣关闭不全

一般可以耐受妊娠

③心肌炎

可发生于妊娠任何阶段。急性心肌炎病情控制良好者,可在严密监护下妊娠。心肌严重受累者,妊娠期发生心衰的危险性很大。柯萨奇B组病毒感染所致心肌炎,病毒可能导致胎儿宫内感染。

④功能异常性心脏病

主要包括各种无心血管结构异常的心律失常,可否妊娠应请专科医师协助。

⑤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无心脏病病史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突然发生以左心衰竭为主的全心衰竭,称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及时诊治,常能度过妊娠期和分娩期。产后病因消除,病情会逐步缓解,多不遗留器质性心脏病变。

⑥围产期心肌病

指妊娠晚期至产后6个月内发生的扩张性心肌病。初次心衰经早期治疗后,1/3~1/2可完全康复,再次妊娠可能复发。曾患围产期心肌病、心衰且遗留心脏扩大者,不宜再次妊娠。

(2)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

不宜妊娠的患者一旦妊娠,或妊娠后心功能恶化者,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均明显增高。围生期死亡率是正常妊娠的2-3倍。

诊断

(1)病史

妊娠前有心悸、气短、心力衰竭史,或曾有风湿热病史。

(2)症状

劳力性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咯血、经常性胸闷、胸痛等。

(3)体征

发绀、杵状指、持续性颈静脉怒张、心脏杂音、心包摩擦音、舒张期奔马律、交替脉等。

(4)心电图

有严重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三度房室传导阻滞、ST-T改变等。

(5)影像学检查

X线检查显示心脏扩大。超声检查提示心肌肥厚、瓣膜运动异常、心内结构畸形。

(6)能否耐受妊娠

应根据心脏病类型、病变程度、心功能分级,作出能否耐受妊娠的诊断。

①可以妊娠

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I~Ⅱ级且既往无心力衰竭史,也无其他并发症者,可以妊娠。

②不宜妊娠

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Ⅲ~Ⅳ级、有极高孕产妇死亡和严重母儿并发症风险者,不宜妊娠。年龄35岁,心脏病病程较长者,发生心力衰竭的可能性极大,不宜妊娠。

常见并发症

(1)心力衰竭

最易发生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褥早期。表现为/p>

①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

②休息时心率次/分,呼吸频率20次/分;

③夜间常因胸闷而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

④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咳嗽后不消失。

(2)感染性心内膜炎

是指由细菌、真菌和其他微生物直接感染而产生的心瓣膜或心壁内膜炎症。最常见的症状是发热、心脏杂音、栓塞表现。若不及时控制,可诱发心力衰竭

(3)缺氧和发绀

妊娠时外周血管阻力降低,可使发绀型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绀加重;非发绀型先天性心脏病发生暂时性右向左的分流,从而引起缺氧和发绀。

(4)静脉栓塞和肺栓塞

妊娠时血液呈高凝状态,易发生深静脉血栓形成。血栓脱落可导致肺栓塞。

(5)恶性心律失常

是指心律失常发作时导致患者血流动力学改变,出现血压下降甚至体克。

处理

(1)妊娠期

①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凡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孕妇,应在妊娠12周以前行人工流产。妊娠超过12周,终止妊娠的危险性不亚于继续妊娠和分娩,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式应根据医疗条件及病情而定。

②产前检查

妊娠20周前,每2周1次;妊娠20周后每周1次;妊娠36-38周应提前住院待产。

③防治心力衰竭

A保证充分休息,避免过劳及情绪激动。

B限制体重过度增长,以整个妊娠期不超过12kg为宜

C.保证合理的高蛋白、高维生素和铁剂的补充,妊娠20周以后预防性应用铁剂防止贫血。

D.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纠正贫血,治疗心律失常,消除心力衰竭的常见诱因。

E.心衰一旦发生需积极抢救。不主张预防性应用洋地黄,早期心衰可给予作用和排泄较快的制剂,以防药物在体内蓄积;不主张使用饱和量,以备随着孕周增加、心衰加重时抢救用药,病情好转即停药。

F.妊娠晚期发生心力衰竭,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

④终止妊娠的时机

A.心脏病妊娠风险低且心功能I级者,可以妊娠至足月;若出现严重心脏并发症或心功能下降,则提前终止妊娠。

B.妊娠风险较高但心功能I级的心脏病患者可以妊娠至32-36周终止妊娠。

C妊娠禁忌的严重心脏病患者,一旦确诊需尽快终止妊娠。

(2)分娩期

于妊娠晚期,应提前选择好适宜的分娩方式。

①经阴道分娩

适用于心功能Ⅰ~Ⅱ级、胎儿不大、胎位正常、宫颈条件良好者。

A.第一产程:安慰及鼓励产妇,消除紧张情绪。适当应用地西泮、哌替啶等镇静剂。一旦发现心衰征象,应取半卧位,高浓度面罩吸氧,静脉注射洋地黄,产程开始后即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B第二产程:避免用力屏气和增加腹压,应行会阴侧切、胎头吸引,尽量应用助产缩短第二产程。

C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产妇腹部放置沙袋,以防腹压骤降而诱发心力衰竭。为防止产后出血过多,可静脉注射缩宫素,禁用麦角新碱,以防静脉压增高。

②剖宫产

对有产科指征及心功能Ⅲ~Ⅳ级者,均应择期剖宫产。

(3)产褥期

分娩后3日内,尤其是产后24小时内仍是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时期,应严密监护。产后出血、感染、血栓栓塞是严重的并发症,极易诱发心力衰竭,应重点预防。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者,不宜哺乳。不宜再妊娠的阴道分娩者,可在产后1周行绝育术。

艾森门格综合征即艾森曼格综合征:是一组先天性心脏病发展的后果。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先天性心脏病,可由原来的左向右分流,由于进行性肺动脉高压发展至器质性肺动脉阻塞性病变,出现右向左分流,皮肤粘膜从无青紫发展至有青紫时,既称为艾森曼格综合征。

马方综合征又称为马凡综合征:一种遗传性结缔组织疾病,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患病特征为四肢、手指、脚趾细长不匀称,身高明显超出常人,伴有心血管系统异常,特别是合并的心脏瓣膜异常和主动脉瘤。该病同时可能影响其他器官,包括肺、眼、硬脊膜、硬颚等。

天韵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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